42376个!湖北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
7月2日,湖北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透露,湖北省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登记工作已在17个市州全面铺开并如期完成对象核查和填报任务,核查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。截至6月30日,湖北省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对象42376个(含淮河流域206个),其中:闸类6067个、坝类6361个、渠道类1740个、人工河道类322个、虹吸管类92个、泵站类16909个,水井6442个、水电站类1553个、其他类2890个。
据了解,取水工程(设施)是开发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手段,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湖北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长江流域先行开展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登记,及时准确掌握流域取水工程(设施)现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,依法规范和加强取用水管理,统筹协调流域生活、生产和生态用水,优化沿江取水口规划布局,着力解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,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内容,对于推进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示范作用;同时也是落实国家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的重要基础性工作,对于准确研判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形势,全面落实“长江大保护”国家战略,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序开发、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,必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。
该负责人介绍,下阶段,湖北将按照长江委工作要求,进一步严格把控填报技术标准,强化成果的质量控制,会同技术支持单位对核查对象开展实地调查,组织用水户登录系统,填报更为详细的工程信息,采集企业营业执照、取水许可证、水量计量设施等实地信息,对核查阶段成果进行查漏补缺,甄别研判,核实修正,稳步有序推进后续登记工作,确保核查登记工作按期保质完成。
记者:何习文
通讯员:胡艳欣
编辑:刘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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